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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2494    日期:2018-06-30

中共攸县县委办公室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有效减少溺水事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责,全面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中小学生防漏水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定期召开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动态信息,研究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具体措施,形成联防联动工作合力。教育、公安、综治、水利、安监、住建、国土资源、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监管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责任体系。开展重点危险水域隐患排查、设立警示标识与防护措施、加强巡查巡防,需要各地各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特别是要将其纳入乡、村两级综合治理网格化和河长制管理。比如:村委会要负责辖区山塘水渠水坑的管理;乡镇要负责乡管小河流和小型水库的管理;水利部门要负责县管河流、大中型水库和采砂遗留水坑的管理;建设部门要负责建设工地水坑的管理;国土部门要负责矿山水坑和地质灾害点的管理;安监部门要负责煤矿与非煤矿山形成的水池水坑的安全管理、教育负责抓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落实学生上下学期间防溺水工作的监管责任等。

二、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安全责任

(一)抓好安全教育。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播放、登载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教育专题节目(片)、公益广告、滚动字幕和专题报道,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尤其要加强夏季、假期等重点时段的宣传和警示提醒。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在辖区主要道口、醒目地段、重点水域悬挂防水宣传横(标语)、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宣传普及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看一次专题教育片、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确保做到“六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要嬉戏,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況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和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二)落实监护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落实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职责,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班主任、其他教师要自觉担负起防溺水宣传教育责任,同时要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学生家长及学生监护人做好学生防溺水和安全监管工作。要强化学生上下学时间段管理,认真落实学生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班级安全信息员等制度,有效解决学生出了校门监管缺失的问题。要强化家校联动,通过过召开专题家长会、教师家访、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及时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切实负起监护责任。

(三)加强隐患整治。每年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属关系,完成对所属区域内所有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对辖区内的所有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对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发现安全基础设施损坏缺失的,立即进行修复补充,确保各种警示、防护设施完好无损。加强对在建工地、废弃矿坑、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排查,督促水域权属主体完善安全设施加强现场管理。

三、密切联防管控,加强应急处置

(一)落实看护巡查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并落实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全面加强对重点时段(放学后、节假日)、重点水域(曾经发生过事故的)、重点对象(留守儿童)的看护巡查,建立重点时时段、重点水域专人值守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有人看、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组建义务巡逻队、志愿者队伍,加强提醒及时动阻学生私自下水、戏水等危险行为。充分调动村(社区)参与暑期和节假日对属地学生的监管,尽可能防范阻止学生在暑期私自下河游泳。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重点危险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隐患排查巡查, 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突出隐患,要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二)做好应急处置。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防溺水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乡村两级要建立应急救援队,卫计部门要组建区域内救护小组,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发生溺水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的,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迅速按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和各项善后工作,必要日时依法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处置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

由县政府牵头,会同县教育督导室组成专项督查工作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并将防范中小学生水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们年度综治考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督查,确保辖区内防溺水工作顺利开展。对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攸县县委办公室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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