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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教育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中小学防溺水安全教育 管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1965    日期:2017-05-29


攸县教育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中小学防溺水安全教育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溺水事故是危害青少年儿童安全的“第一杀手”。随着天气转热,汛期来临,溺水事故将呈现多发态势。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现就做好2017年全县中小学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构建防溺水工作体系

我县境内河流、山塘、水库较多,防溺水工作形势非常严峻。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防溺水工作,不仅是保护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保障学生家庭幸福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消除麻痹思想,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落实防溺措施,构建全方位的防溺水工作体系,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浓厚防溺水工作氛围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校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提醒标志标牌,定期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主题教育活动、校园网、电子屏、广播、电视、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方式和载体,宣传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常识,不断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要结合实际,与相关部门定期联合开展防溺水应急演练活动,努力提升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要特别做好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学生切实做到“七不两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河、池塘、水库、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要反复告诫学生,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盲目施救导致的溺亡事故。各校要严格落实防溺水“五个一”的要求,即:上一堂防溺水专题教育课(或观看警示片);节假日前集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印发一份学生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

二是强化对家长的安全教育。要迅速组织广大教师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管理家访活动,特别要重点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用身边的惨痛教训进行警示教育,及时将学校关爱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送上门、送到家。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学校网络、QQ群、微信、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联系每一个学生家庭、每一位学生家长,及时向他们发布防溺水安全常识提示,反复告诫提醒家长在学生课外和节假日时间要切实担任起监护人的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孩子的安全监管,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

三、强化部门联动,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

各校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学生防溺水教育的成功经验,分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加强对本校防溺水形势的分析研判,围绕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确定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到防溺水工作的因地制宜、因校制宜。要积极主动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防溺水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好防学生溺水工作机制,织紧编牢中小学生溺水“防护网”。一是要积极协调并争取综治、安监、水利、国土、乡镇和社区(村组)等部门,切实加强防溺水社会宣传工作。在学校周边主要道口、醒目位置、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设立防溺水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宣传普及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要组织社区、村组志愿者和群防群治人员,走街串户、进村入户、深入重点水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劝导、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要协调宣传部门要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突出夏季和假期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播放、登载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教育专题节目(片)、公益广告、滚动字幕和专题报道等,扩大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在学生有可能到达的河流、池塘、水库、水坑等重点水域设立游泳安全和防溺水警示宣传标语、标识,进行温馨提示和安全提醒。定期深入重点水域开展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溺水隐患。要开展防中小学生溺水志愿者行动,建立防溺水义务监督岗,积极发现并劝阻未成年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戏水等危险现象,延伸防溺水工作触角。

四、严格信息报送,强化防溺水责任追究

各校要建立班级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强化班主任责任,加强学生特别是寄宿生出勤管理,对缺课的学生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凡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学校要迅速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报告,不得迟报和瞒报,同时要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回执复印上报。严格落实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学生溺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责任。


附件: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攸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2017年2月17日


回  执


学校已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邮寄的方式□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请在相应方式□处划√)。


学校名称:                         班 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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